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21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一)银河办事处

1. 河苑小区3号楼2单元、4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

2. 裕祥小区15号楼2单元

(二)八千办事处

八千镇区供销社小区北楼5单元

(三)新港办事处

1. 航南新城23号楼2单元

2. 梅河新居6号楼2单元

(四)龙王办事处

1. 龙安社区2号院10号楼、3号院2号楼2单元、5号院(4、9、10号楼)、6号院4号楼

2. 龙祥社区2号院14号楼、3号院13号楼

(五)郑港办事处

1. 山顶御景园9号楼2单元

2. 正弘林语苑6号楼2单元

3. 和昌鸿运湾4号楼1单元

4. 蔚来云城云园6号楼1单元

5. 白鹭源春晓3号楼1单元

(六)滨河办事处

1. 永威南樾禧苑10号楼1、2单元

2. 小河刘社区5号楼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新港办事处

1. 薛店南街村287号

2. 富田兴和苑25号楼2单元、26号楼1单元

3. 梅河新居1号楼2单元、2号楼2单元

4. 恒源新城14号楼2单元、16号楼1单元、17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2号楼(1、2单元)

5. 金港大道城市便捷酒店

6. 新港大道新中集运公司

7. 空港六路中鼎锅炉

8. 金港大道长通物流

9. 金港大道贺众饮水机店

10. 泰安新城12号楼1单元

11. 薛店北街村3-1-28号

12. 店张村57号

(二)银河办事处

1. 文苑小区24号楼1单元

2. 裕祥小区9号楼2单元

(三)龙港办事处

冯庄村九组安置区第二、三、四排

(四)郑港办事处

1. 正弘林语苑10号楼2单元

2. 禄港佳苑项目工地

3. 山顶御景园7号楼2单元

4. 中建森林上郡一期8号楼2单元

5. 裕鸿世界港丽园11号楼2单元

6. 润丰悦尚1号楼2单元

(五)滨河办事处

1. 小河刘社区3号楼1单元、4号楼

2. 万科紫云园1号楼1单元

3. 永威南樾瑞苑10号楼2单元

4. 山顶御和园9号楼(1、2单元)、10号楼(1、2单元)

5. 马庄社区6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12号楼2单元、14号楼2单元、15号楼3单元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三、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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