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工作,依据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对于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没有基础性疾病或者基础性疾病处于稳定期的人群,可以进行居家自我照护。特印发指南,提示如下:
一、个人防护
(一)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二)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三)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四)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五)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六)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七)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八)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九)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二、控制外出
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健康监测
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四、居家用药
发热
西药: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洛索洛芬钠、吲哚美辛等。
中成药:金蒡清疫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清肺排毒颗粒、感冒清热胶囊(颗粒)、荆防颗粒、正柴胡饮颗粒、四季感冒片、感冒疏风胶囊(片)、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小儿风热清口服液等。
咽干咽痛
西药:地喹氯铵等。
中成药:九味清瘟饮颗粒、双黄连口服液、抗病毒口服液、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金花清感颗粒、化湿败毒颗粒、宣肺败毒颗粒、蓝芩口服液、蒲地蓝口服液、夏桑菊颗粒、清开灵颗粒、小柴胡颗粒、金振口服液、儿童清肺口服液、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西瓜霜润喉片、金嗓子喉片、冬凌草含片等。
咳嗽/咳痰
西药:溴己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等。
中成药:肺力咳合剂、橘红痰咳液、急支糖浆、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肺止咳片等。
流鼻涕/鼻塞
西药:复方氨酚烷胺胶囊、酚麻美敏片/混悬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氨酚加麻口服液、羟甲唑啉喷雾剂、氯雷他定片、西替利嗪片/口服液、氨咖黄敏胶囊等。
中成药:鼻窦炎口服液、散风通窍滴丸等。
恶心/呕吐
西药:多潘立酮片/混悬液、甲氧氯普胺片等。
中成药:藿香正气胶囊(丸、口服液)。
使用人群及用法、用量
1.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服用;
2.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老年人以及合并基础疾病人群,建议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中药和西药间隔半小时服用;
4.药品中含有相同药物成分的,不建议重复使用;
5.如果症状较轻,可以不吃药。
五、中医食疗
(一)普通人群党参山药陈皮粥组成:党参10克、山药20克、陈皮5克、大米100克。功效:健脾渗湿,益肺生津。适宜人群:普通人群适用,气虚体质者尤其适宜。制作方法:将党参、山药洗净切小丁,大米洗净,加入适量水同煮,煮开10分钟后,加入洗净的陈皮,再煮20分钟至大米烂熟即可。
(二)新冠肺炎无症状或轻症人群1.风寒外感方组成:葱白30克、紫苏叶10克、生姜30克、大蒜20克、香菜30克。功效:解表散寒、温中止呕。适宜人群:有轻微恶寒发热、咳嗽、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溏等症状者。制作方法:煎煮10-15分钟,取汁液,加红糖少许服用。2.风热外感方组成:白萝卜100克、鱼腥草根30克、冬瓜50克、白茅根30克。功效:清热解毒,下气润肺。适宜人群:肺热咳嗽,伴有咽痛咽干等症状者。制作方法:将上述原料洗净,放入炖盅内,文火煎煮30分钟。
(三)新冠康复期人群黄芪五味粥配料:黄芪9克、五味子5克、大枣5枚、大米50克。做法:所有配料加2000毫升水煮沸,转小火煮至黏稠,热饮。功效:补虚升阳,益气生津。适用人群:适用于新冠康复期乏力、虚弱、口干等证人群,亦适合平时易疲劳、易出汗、容易感冒者。
(四)日常预防1.食疗茶饮白菊花(胎菊,贡菊)9克/日,加水适量,大火烧开小火煎煮15分钟,调入红糖适量(注意血糖高患者则不必调入红糖),每日一剂,每日只服用一次,晚饭后临睡前温热饮用,白天不服用。2.居家食疗小妙方无症状或轻微鼻塞:新鲜柠檬泡温水喝。发热无汗:红糖20克+生姜3片+葱白2段+水300毫升煮沸热饮。干咳:生梨挖空+冰糖+水炖(可以加百合或杏仁粉或金银花),或三四个金桔煮水代茶。
六、转诊治疗
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一)呼吸困难或气促。
(二)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三)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四)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五)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