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1月6日,郑州交警十一支队民警对一名在四年内两次醉酒驾驶、一次酒后驾驶的男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23年1月3日20时41分许,郑州交警十一支队民警朱继华、宋新峰在科学大道郁香路交叉口东向西方向开展夜查行动,当对一辆车牌照号为“豫VNXXX”号小型面包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初检时,发现驾驶员刘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标准,查处现场该男子情绪激动,后悔不已,甚至是痛哭流涕。

现场民警在核查其驾驶员信息时发现,刘某在2019年因为酒后驾驶被查处,2021年因为醉酒驾驶又被查处,并且已被法院判处5个月拘役的刑罚,其驾驶证已被吊销,五年内不能取得驾驶资格。此次刘某再次涉嫌醉酒驾驶,并且在驾驶证注销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测此次刘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0.74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标准。

随后交警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作出顶格处罚,刘某将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四年之内两次醉酒驾驶、一次酒后驾驶,刘某可以说是屡教不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他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惩处。

春节临近,2023年春运也拉开序幕,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饮酒增多,郑州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郑州交警将持续常态化、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在道路出行中享受安全畅通的环境。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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