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通讯员 张芳冰
按照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工作部署要求,管城分局陇海马路派出所积极作为,深挖线索,主动出击,持续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坚决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过6天的努力,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郑州市区内,专业为网络诈骗洗钱的团伙,目前已抓获涉案嫌疑人28名,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2023年元旦刚过,陇海马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帮诈骗分子洗钱。接到线索后,陇海马路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制定侦破方案。经过摸排走访、研判分析,专案组民警进一步确定了该团伙在组织人员为网络诈骗资金进行“洗白”,并以此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侦查,嫌疑人罗某因为自身经济压力,想多挣点钱,又想找个省事,来钱快的门路,便打起了歪主意,他通过朋友李某龙介绍,于2022年8月份开始,利用聊天软件与境外进行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的电诈犯罪团伙联系,接收“洗钱”任务,罗某通过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进行转账和取现,境外犯罪人员按照取现金额给罗某提成。
罗某明知是违法所得,尝到“返利”的甜头以后,逐渐不满足于自己有限的提现额度,开始发展“下线”。罗某联系自己身边的同学、朋友、还有熟人共同参与“洗钱跑分”,参与者少者提供一、两张、多者十余张自己名下的银行卡。
办案民警通过分析自2022年8月份以来罗某的行踪,逐个筛查与罗某身边密切联系的人员,经过深度挖掘,掌握了该团伙的人员分布、作案手法、涉案资金等信息。经过工作,专案组民警于2023年春节前夕,先后在郑州市惠济区、新郑机场、金水区等地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李某龙、袁某密、毛某鹏、徐某等共计28人抓获归案。
经过讯问,罗某、李某龙、袁某密、毛某鹏、徐某等28人对其违法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目前2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州警方提示,个人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让他人利用手机网上银行都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立账户,并影响个人征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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