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国资委印发《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按照精细严谨、立足实际的原则,重点选取6大类28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清单》,主要为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事项2条,改革重组事项3条,产权管理事项10条,薪酬管理与中长期激励事项10条,选人用人事项1条,以及针对特殊企业的授权放权2条。
动态调整《清单》是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转变监管职能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具体要求。2023版《清单》的主要特点:一是力度更大。坚持释放活力和有效管控相促进,授权放权事项从20项增加至28项,增幅40%,在实现有效授权的同时确保企业“接得住”“行得稳”。二是聚焦重点。对征求意见过程中各企业关注度较高的产权管理、薪酬管理、中长期激励等内容,共授权放权17项,占比60.71%。三是突出差异化。新增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
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将建立常态化授权评估调整体系,适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价,持续加强督促指导。对于不能规范行权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将视情督促整改或通过修改企业公司章程等措施收回相应的授权放权事项;对于滥用授权放权事项,出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约谈、追责问责。
通知原文
省政府国资委
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
的通知
各省管企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增强企业活力,在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我们对《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2020年版)》进行了完善优化,形成了《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现予以印发。
各省管企业要认真抓好清单的贯彻落实,强化企业治理能力建设,确保授得下、接得住、行得稳。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推进管理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对所属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提升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国资监管机构要结合实际,继续积极推进本地区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
省政府国资委将持续加强指导督促,适时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效果评价。对于不能规范行权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将视情督促整改或通过修改企业公司章程等措施收回相应的授放权事项;对于滥用授权放权事项,出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约谈、追责问责。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省授权放权清单(2019—2020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