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记者从郑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23年2月10日,郑州市印发了《郑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各区县(市)将在2023年4月底前启动登记工作。
啥范围?
该指南适用于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的,以传授和提升某种体育技能为目的的校外体育指导、培训和训练活动的机构。3 至 6 岁学龄前儿童、普通高中学生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参照执行。
啥条件?
指南中提到,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稳定、安全、独立使用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培训场地和其他必备场地)、设施。
不同项目要有相适应的场地面积、教学设备、器材资料,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谁来教?
对于从业人员,指南中提到,从业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教学人员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与所开展体育培训运动项目相应专业水平的培训能力,具有一项或多项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培训机构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数量的执教人员。
咋收费?
培训机构的收费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培训机构要在显要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退费标准、退费程序等相关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培训机构收费全额纳入预收费监管。保证金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确定,最低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
咋登记?
按照“一点一证”,培训机构取得所在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书”后,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各区县(市)要在2023年4月底前启动登记工作,该指南实施前设立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按指南要求重新审核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等)的校外培训机构,除须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必须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并购买专门保险。(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