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6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开展2023年度省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
据了解,申请成为省级生态农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合法诚信经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近5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生态基础良好。土地集中连片,且面积不小于30亩,土壤质量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种养、加工、服务、生态景观等板块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产业循环链条顺畅。全面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实现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低碳排放。
产业初具规模。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农产品质量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系统,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
政府重视支持。地方政府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重视生态低碳农业建设,积极探索生态农业扶持政策。构建良好工作机制,组建专家队伍,督促主体建立生产经营台账,及时总结推广生态农业技术模式与典型建设模式。
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递交《2023年度省级生态农场申报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实地查验,择优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将拟认定的河南省省级生态农场名单在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省级生态农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