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执法单位,带头开着无牌执法车,这是执法还是违法?”近日,有市民向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反映,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市场监管所有两辆执法车,未悬挂车牌上路执法,实在不妥。
记者赶到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在该办事处大门口外路边,停放两辆写着“食品药品监督”字样的执法车,前后均无悬挂车牌。下午两点多,记者再次探访时发现,其中一辆已经驶离现场。
附近市民介绍,可能是工作人员驾驶执法车下去执法去了,所以未在门口停放。“开着无牌照执法车,他们执法违法,谁能够信服?”
当天,走访中记者注意到,在经开第八大街和经南四路往东50米处,也停放一辆同样未悬挂车牌的执法车。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对此,有市民不解:私家车无牌上路会被依法处罚,为何经开区的执法部门无牌执法车却能上路行驶?无牌执法车到处跑,不仅影响政府机关的形象,执法途中可能还会引发市民不满。退一步来讲,假如发生交通事故,又应该由谁负责呢?
为何执法车没有悬挂车牌?针对此事,九龙监管所和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又该如何回应?
当天记者找到了九龙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称和他们办事处无关。
而九龙监管所一名工作人员承认门口停放的是他们车辆,如果采访需要找他们负责人。
该所负责人则解释,执法车的购买、上牌、配送等并非他们所能管,对于此事,所里不接受采访。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具体不太清楚,办公室主任不在。另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不清楚,先给领导汇报一下。”
郑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需要依据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目录》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符合目录的电动车,则必须要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另一种是不符合目录要求的电动车,则根本就是禁止上路的。所以,路面上行驶的无牌电动执法车,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的,“要么就是该上牌的没上牌,要么就是根本不允许上路的。”(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吕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