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延辉)如何让更多科技成果加速“变现”?6月12日,记者从郑州市科技局获悉,《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日前出台,将依据项目成果获奖、技术转移示范引领、促进技术交易等情况,对郑州各类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给予奖补,奖补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最高奖励1000万元。
根据《细则》,郑州市围绕优势产业领域、新兴产业领域、未来产业领域,加强前瞻布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推动产生一批标志性重大成果。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给予1000万元配套奖励;对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参与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配套奖励。
技术合同成交额反映出技术要素市场的流动性、活跃度及创新资源配置效率。2022年,郑州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09.24亿元,占全省总成交额的49.7%。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加快建设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一个重要环节。郑州市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进行技术合同登记,依据上年度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对年度累计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为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及以上的,按实际到款且不超过核定技术交易金额最高1%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或部门,支持企业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兴办综合类技术转移机构。对获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此次出台奖励措施,就是要让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落地开花。”郑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