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遴选第二批全省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省教育厅于2021年启动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首批共有10所高校入选(名单见附件1)。2023年,我厅将组织遴选第二批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同时对首批入选高校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遴选程序
第二批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拟遴选20所高校。具备较好工作基础的高等学校均可申报,优先考虑师范类高校。
(一)申报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体育美育工作,领导班子对本项工作认识到位、规划清晰、保障有力。2.有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等相关师范专业或相关专业。3.有校级领导负责,有相关部门牵头,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院系共同参与。4.有一支包含相关专业学者、教师和学生在内的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志愿者队伍,在体育美育志愿服务方面有较好的基础,有代表性成果。5.建立完备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机制,具有充足的实施器材设备和场地设施,能够提供持续开展的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遴选程序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填写《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需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至省教育厅。2.遴选认定。省教育厅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综合研究确定拟支持的试点高校名单,经公示后认定并公布。
二、主要任务
每所试点高校对口支持服务1—2所尚未开齐开足体育美育课程的农村中小学校,在体育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提供服务。
(一)服务中小学校课程教学。围绕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和提高学生审美人文素养的目标,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身心特点,按照对口学校和学生需求,开发和实施2—4门体育美育专项课程,科学设置课程内容,保证课程思想性、教育性、民族性、科学性、持续性。体育专项课程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等,美育专项课程包括合唱、器乐、舞蹈、校园剧、戏曲、绘画、书法、篆刻、剪纸、工艺制作和民族民间艺术等。
(二)服务中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课间音乐、教室、走廊、宣传栏和新媒体平台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积极参与中小学校校园文化景观设计,创作主题美化墙绘,帮助中小学校创作校歌、校徽等,组织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等各类体育美育文化活动,鼓励高校艺术团赴中小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活动。
(三)服务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进修、师徒结对、集体教研等多种形式对支持学校所在地区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帮扶,提高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美育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与中小学校合作开展体育美育相关项目、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推动体育美育理论研究成果在中小学校的实践、转化和推广,提高中小学校体育美育教师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水平。
(四)服务中小学校实践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和教育特质的体育美育实践活动。帮助中小学校丰富“大课间”学生体育活动,建设2个以上的体育美育兴趣小组或社团,深入开展艺术实践工作坊、舞蹈团、乐队、戏曲社等美育实践活动,推进乡村合唱培育工程的实施,为中小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和艺术特长奠定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申报高校要有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工作责任人,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配套保障条件,根据中小学校需求提供帮扶菜单,创造性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相关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高校和中小学校的对接,“一校一策”地研究制定中小学校接受支持的具体方案,组织中小学校与高校签署支持合作协议,建立有效的反馈评价机制。
(二)强化安全意识。参与计划各方要筑牢“安全第一”的意识,明晰安全工作的责任归属。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摸排城乡交通、在外住宿、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强化风险预防、研判和应对。要为参加计划的师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险,为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三)落实经费保障。省教育厅为计划实施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和政策支持。各高校要积极筹措资金,设立专项配套和发展经费,全面保障计划实施。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四)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典型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研讨、现场推进会、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动,建立辐射带动其他学校的推进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对典型经验进行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