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燃 放 时 间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
二、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注意: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区域
新密市未来大道以东、密州大道以西、郑少高速以南、岳打路以北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在各乡镇环境监测站点5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明显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根据违法情节将处15日以下拘留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密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禁售、禁放范围示意图
来源:新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