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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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珍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奏折(副本),引起周口市文史专家崔中玉先生的关注。这份诞生于1858年(清咸丰八年)的奏折里,时任河南代巡抚瑛棨上报朝廷,关于周家口(周口曾用地名)修筑城寨的事情。奏折内文详细介绍了周家口筑寨的起因、过程、时间,以及筑寨规模等信息,且奏折末尾得到咸丰御批:“知道了。”
这份清宫档案的发现,对于研究周口历史文化有着较高的价值,填补了周家口筑寨历史的空白,进而对观照和助力周口当下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从事周口历史文化研究几十年了,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理清城市文脉,留下历史记忆,让更多的后人知道我们这座城市深厚的历史底蕴。”1月15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周口市社会科学特聘研究员、周口市政协文史研究员崔中玉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说。
为文史研究找证据,“意外”获悉咸丰御批档案
崔中玉的办公室是个“文史资料杂货铺”,1月15日上午,大河报记者如约见到他时,他正从伏案在一堆文史书籍中,捏着一支圆珠笔对他感兴趣的重点内容认真做标注。在他长达数十年的研究生涯里,先后独著、参编出版了《陈胜故里在商水》、《老子故里在鹿邑》、《商水文史丛书》等著作,并撰写了大量与周口历史文化相关的文章。
这次发现咸丰关于周家口筑寨的御批档案,缘于这样一件小事。不久前,崔中玉在研究商水县历史名人赵龙章、萧俊德时,发现民国《商水县志》所载与《清史稿》《清实录》不一致,有些关键的问题还找不到证据
“比如民间相传的赵龙章修建周口磨盘山一事,商水旧志从无记载等等,一连串的疑问,让我萌生了查清宫档案的想法。”崔中玉向大河报记者介绍,于是,他从网上进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检索有关商水县(含周口)的档案,结果发现很多有价值的线索。但网站上只能看标题,不能看全文内容。
正当他准备进京查找时,一个机会来了。2025年元旦前,他正在复旦大学读博士的儿子,碰巧到北京参加一个研讨会,崔中玉立马把抄录出的30条线索,委托儿子查找。就这样,那份《奏报河南省周家口地方挑濠筑堤团练固守情形事》被发现。
周家口为何修筑城寨?奏折揭秘:为了抵御“捻军”
卫星云图显示,沙河、颍河、贾鲁河在周口城区交汇
自古以来,周口境内水域资源丰富,沙河、颍河、贾鲁河在此交汇,历史上水运发达、商贸繁荣。而周口地名的由来,也与此相关,因为最早的时候有户周姓人家在河岸边设立一个渡口,被称周家渡口,久而久之被简称为周家口,后来演变为周口。
史料记载,明清时期,周家口共拥有码头渡口22处,人口突破22万,这里商船云集、千帆竞渡,成为东邻淮泗、西控秦晋、南连江楚、北通燕赵的物资交流要冲和豫东商品交流集散重镇。
但俗话说“树大招风、财大引祸”,清咸丰时期“捻军”出现的时候,周家口不可避免地成为清政府和“捻军”的互争之地。而周家口筑寨,就与此相关。
崔中玉发现的《奏报河南省周家口地方挑濠筑堤团练固守情形事》中记载:“豫省周家口地方,人烟稠密,水陆交通,系商贾辐辏之区,久为逆匪垂涎之地,必须挑濠筑隄,方足以资捍卫。”
“这份奏折首先讲明了筑寨的原因,就是经常有‘逆匪’滋扰,修筑城寨可以抵御。”崔中玉说,这里的“逆匪”,主要就是指从安徽太和、亳州一带而来的“捻军”。
奏折进而阐述了修筑城寨的规模:“筑堤一道,通高八尺,顶宽一丈,底宽一丈八尺,以为圩基。然后于隄上再加围墙一道,高七尺。周围间二尺五寸开设砲眼一个,间五十丈立小砲台一座。沙河及贾鲁河两岸,又安设大砲台六座……”
对于筑寨的经费来源,奏折写道:“所占地价及筑砲台、建圩门、设吊桥等费,议令抽设团、镇、府租办理,亦令公正绅商经管。”
清朝周家口图,崔中玉提供,记者翻拍
“奏折总共3页,洋洋洒洒八百余言,详细叙述了周家口筑寨的经过。”崔中玉告诉大河报记者,他通过研究发现,周家口三寨(南寨、北寨、西寨)是经过整体统一规划的,且属于同时施工、相继建成,公元1858年(清咸丰八年)6月动工,年底全部竣工。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民国《商水县志·赵金麟传》记载的周家口西寨建于“咸丰初年”,是与本奏折不相符的,因为根据奏折记载,三个寨同时动工于咸丰八年,咸丰年号共用11年,咸丰八年已属咸丰末期。
周口复建的寨门普济门 记者 李玉坤 摄
“该奏折的发现,可以填补周家口建寨历史详情的空白,对于研究周家口三寨的形成以及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状况,进而观照和助力当下的周口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周口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周口市社会科学特聘研究员童建军认为。
既是御批为何还有“钦此”二字,原来该奏折为副本
据介绍,这份奏折的历史研究价值之所以高,除了内文详细记载外,重要的一点就是受到清朝最高统治者咸丰皇帝的重视,御批:“知道了。”
但有文史研究者提出,既然是咸丰御批,皇帝是不可能自写“钦此”的,那这份奏折末尾为何有“钦此”二字呢?
崔中玉解释道,但凡研究清史的都知道,这是很常见的事情,因为这是奏折副本。原来,清代官员上报奏折经由军机处呈览皇帝,皇帝批阅以后,军机处均抄录一份存案,然后将原折封发具奏人,所抄录的档案被称为“录副奏折”。因此,这份奏折落款有“钦此”二字。
但尽管是副本,内容确与原奏折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否则军机处的抄录者就犯了重罪——“欺君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