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时爽)7月27日,记者从黄河防总获悉,按照《黄河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和《黄委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27日12时起,黄河防总和黄委分别启动黄河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河南、山东省防指和水利厅应按照黄河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黄委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规定,对当前洪水防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切实做好中小水库、淤地坝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