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唐朝金 实习生 冯译可 文 朱哲 摄影】 2023年,我国新型储能行业继续超高速发展,全年新增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近3倍于2022年水平。

在2023这个被业界称为“工商业储能元年”的时间节点,河南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储能产业发展,包括平煤神马集团、豫资控股等在内的多家河南头部企业也杀入储能领域。赛道火爆,可见一斑。

河南储能产业目前发展的情况如何?同沿海省份相比,河南在储能领域还有哪些工作要做?1月26日,河南省政协委员、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祖岩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阐述其眼中的河南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

建议解决分布式光伏的消纳压力

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正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分布式光伏作为光伏发展的主要形式,在河南呈现出爆发增长的态势。

在万祖岩看来,这一趋势为配电网安全运行带来新的风险,而且对传统的电网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河南部分地区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的需求和电网局部消纳能力不足的矛盾愈发突出,严重制约了双碳背景下新能源的发展。

据万祖岩介绍,针对分布式光伏爆发增长带来的问题,目前全国包括河南在内的很多地区已经对分布式光伏市场进行整顿,其间暂停了项目的备案和并网工作。在河南,一些地方对低压分布式光伏用户实施了发电限制的措施;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文件对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进行限定,并且严格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待落实消纳条件后再行开发建设。

针对分布式光伏日益增长的装机需求和电网局部消纳能力不足的矛盾凸显出电网安全保障能力、动态调节能力不足的问题。万祖岩建议:

第一,电网公司需要加强区域内配网设施的升级改造,尤其是提升配网主变和线路容量,提升电力输送和承载能力,增强区域分布式光伏电力的转移和消纳能力。

第二,结合储能技术特点,在有条件的配电台区增设台区储能,通过台区储能的充放电能力调节整个供电台区电力的供需稳定性。

第三,对通过配置储能提升承载力的,需要探索有效的分布式光伏租赁储能政策,由区域内储能电站或者台区储能统一提供租赁服务,对于分布式光伏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零散配储、难以管理的问题。

第四,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统一接入地方能源平台的,做到发电量可观可控可预测,从大数据层面减少冲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建议河南在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上可以更具灵活性

作为能源生产和消费大省,河南能源结构长期以煤为主,加快新能源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是促进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对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义重大。

为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河南储能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2023年,河南省政府部门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储能行业的发展。

其中,2023年6月,河南省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涉及电力调峰辅助服务、新能源配储、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调用次数、充放电价格、工商业储能补贴等多方面,从政策层面给予新型储能实施提供指导。

2023年7月,河南能源监管办印发《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规则》提出,对准入要求的储能电站、统调并网电厂等,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将其他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纳入实施范围。

“这些政策极大地提升了市场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信心。但在具体的执行环节中,还需进一步深入的和细化,尤其是涉及的储能电站安全消防验收规范标准还有所欠缺、电站调用逻辑制定等还存在比较大的优化空间。”万祖岩表示。

同时,对河南工商业储能的发展,万祖岩认为,工商业储能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在于峰谷套利的空间有多大,其中两个明显影响因素,一是峰谷价差,二是是否具备二充二放条件。

万祖岩表示,同广东、浙江等地相比,河南在工商业储能的政策方面,亮点不太突出。这主要因为河南省目前工商业电价峰谷价差在0.6元左右,而广东等地已达到1元以上,导致套利收益偏低,影响用户投资建设的力度。

此外,在政策层面,前不久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高峰、平段、低谷时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时段使得工商业储能不再具备二充二放的条件,这将进一步减少用户投资工商业储能的动力。

“当然分时电价时段是结合综合电网整体电力供需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制定的,建议政府在高峰、平段、低谷时段划分上,可以探讨一下是否能够更加灵活。”万祖岩说。

建议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围绕项目建设、创新创业等提出36条支持措施,着重鼓励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地区进行改革突破和创新探索。

在万祖岩看来,河南出台的多项政策对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大型企业给予了大额资金奖励,但是针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却不多。

“目前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依然很多,比如融资难、门难进、人难找、用地紧张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解决。”万祖岩表示,

为进一步促进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万祖岩建议:

第一,优化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开展行政审批延伸服务,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设立中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建设专门孵化小微企业的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分析企业运行状况,并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激发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

第二,优化融资市场,提供便捷金融服务。 引导金融部门把中小微民营企业作为服务、支持的重点,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加大资金供给份额,提供更多信贷产品;通过政策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方向的指引;鼓励商业银行出台服务中小微企业专项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对中小微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三,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通过建立“园中园”、设立产业基地等措施提高中小微企业中相似产业的集聚度,同时统筹规划好企业未来发展空间。对龙头企业应给予政策资源倾斜,帮助其与行业内大型企业建立起沟通、联系渠道,加快企业成长速度,培养其带头和辐射作用。

第四,建立督查机制,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每年开展专项督察,提高各级政府、机构的工作效能,对于政策执行不力、资金迟迟不到位、企业反映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问责,以实际行动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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