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新郑市紫荆山南路与107辅道往北150米左右路西侧有一处排污口,该位置位于郭店镇和龙湖镇交界处,每天排放大量污水,导致下游十七里河有部分鱼儿死亡,附近市民担心地下水受到污染,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3个月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污水流入河道,居民生活受影响
此事是否属实?3月25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在投诉人指引下,赶到了紫荆山南路与107辅道附近,现场确实有一处排污口,正在往外面排放污水。沟渠两侧,散落着白色的生活垃圾和一些建筑垃圾,虽然刚下雨不久,现场仍能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顺着沟渠行走,暗黑色的污水最终流入下游河道,站在路边就能听到“哗哗”的流水声。
“排污口每天排放大量污水,担心地下水受到污染。”住在附近的许先生表示,3个月以来,他们多次向郭店镇、龙湖镇、新郑市等相关部门反映此事,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更无人监管处理。
许先生告诉记者,排污口排放的污水缓缓流向下游十七里河,他时常见到河岸边有鱼儿死亡。“挺可惜的,不仅污染环境,还让人在此游玩时感到不舒服。”
据了解,十七里河为七里河上游东侧支流,发源于新郑市郭店镇半坡桥村,自西南向东北,流经郭店镇连环寨沟、龙湖镇段家村,沿河建有后天平沟、罗垌、林锦店等水库及多处灌溉站。在陇海铁路桥管城区白庄村与十八里河汇合后流入七里河。十七里河道全长23.7公里,流域面积90.63平方公里。
记者调查发现,十七里河排放污水的情况,此前,媒体多次进行曝光。
●先到现场核实,看看后续咋处理
针对该处排污问题,为何市民多次反映,一直得不到解决?排放污水到底该由哪个部门监管?
对此,记者联系到了郭店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受访时称,该处不归他们管辖,属于龙湖镇。“环保办此前调查过,我问问他们咋回复吧。”
而龙湖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让相关部门先到现场核实,看看如何处理。
“我先给领导汇报一下,之后再和你联系。”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工作人员说,但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要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以及巡护员作为巡查主体,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各级河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河道巡查,原则上市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县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乡级河长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3条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或其他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处排污口后续该怎样处理?当地环保监管如何堵住漏洞?关于此事进展,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将持续进行关注。(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吕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