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1月17日消息,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通知》明确,力争到2027年,落地一批重点行业代表性并购案例,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3家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完成并购重组项目总数量突破20单、形成200亿元并购交易规模,激活上市公司总市值达4000亿元左右,集聚3—5家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并购基金管理人,推动郑州市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郑州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通知》提出,特别关注“两创”板块上的高科技企业,在其所在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并购,加强产业链内部的合作与协同效应。
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
探索设立郑州市上市并购基金。
探索设立面向企业风险投资CVC机构的专业化母基金,联合产业龙头、上市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一批“链主”基金,拓宽上市公司与国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覆盖面。
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推动重点产业建链、强链、延链、补链,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打造行业龙头上市公司。
鼓励上市公司并购省外、境外优质资产,引导上市企业积极走出去,提升主动管理风险能力。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
持续创新“并购+”组合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通过设立并购基金、发行科创债券等方式提供低成本、全周期投融资服务。
鼓励支持我市产业链主企业、大型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参与上下游协同创新;通过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我市符合“硬科技”领域的科创企业发展。
引导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郑州市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并购重组资源配置功能,适应新质生产力的需要和特点,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推动我市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培育壮大20条重点产业链,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开展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实现资本市场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力争到2027年,落地一批重点行业代表性并购案例,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3家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项目总数量突破20单、形成200亿元并购交易规模,激活上市公司总市值达4000亿元左右,集聚3—5家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并购基金管理人,推动我市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郑州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二、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转型升级
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的战略目标,开展跨行业的并购活动。在设置合理的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和不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支持上市公司收购虽然尚未盈利但在关键技术上具有领先优势或者能够显著补强现有产业链条的优质资产。特别关注“两创”板块上的高科技企业,在其所在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并购,加强产业链内部的合作与协同效应。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下同。)
三、建立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
围绕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布局,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等为基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券商、创投等单位探索建立并购重组标的库,推动搭建上市公司与优质标的资产、金融服务机构的对接渠道,深化并购重组标的项目的储备、整合和对接等服务。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市场推荐”项目推优机制,尊重上市公司对链内并购、跨行业并购的战略意向,加强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组建中的角色,分领域、分行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并购重组标的项目梳理、征集、遴选、入库申报工作。对于符合证监会并购重组政策要求的项目,积极推进申报;对于暂不符合但属于“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领域的项目,纳入我市后备项目库培育。加速推进一系列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又具备显著并购重组潜力及广阔成长前景的优质项目,形成“后备一批、意向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实施机制。围绕产业链强链补链、促进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协同,组织交流对接活动,为意向交易方搭建对接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四、探索设立并购基金
抢抓政策机遇,支持市属国企牵头,探索设立郑州市上市并购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可以通过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参与并购基金出资,鼓励引导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通过并购基金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定制化体外并购孵化。探索设立面向企业风险投资CVC机构的专业化母基金,联合产业龙头、上市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一批“链主”基金,拓宽上市公司与国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覆盖面。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推动重点产业建链、强链、延链、补链,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打造行业龙头上市公司。(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投资集团,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五、鼓励引导上市公司“走出去”
鼓励上市公司并购省外、境外优质资产,引导上市企业积极走出去,提升主动管理风险能力。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效应,围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郑州市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行并购重组,发挥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投资集团,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六、强化并购资源整合和投后赋能
强化上市公司并购资源整合和投后资源赋能。发挥专业团队力量,提升并购重组效率,拓宽资源整合范围。围绕并购标的着力构建全过程跟踪、全链条服务的闭环工作体系。并购基金在配备投资团队的同时,要配备专业的投后管理运营团队,同时与并购基金参与产业方和拟并购产业方做好产业协同联动,为标的项目赋能,协助企业开展并购后业务整合、文化融合,同时打通退出渠道。对并购后成功落地我市的重点产业项目,市、区相关部门在用地、能耗、人才、研发、金融等方面加强配套服务、给予重点保障。(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七、拓宽并购重组融资渠道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持续创新“并购+”组合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通过设立并购基金、发行科创债券等方式提供低成本、全周期投融资服务。鼓励支持我市产业链主企业、大型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参与上下游协同创新;通过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我市符合“硬科技”领域的科创企业发展。引导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投资集团,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八、科技赋能提供一站式服务
依托“郑好融”平台,打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平台,整合银行、证券、基金、资产评估机构等资源,提供需求挖掘、撮合交易、资产转让等全方位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上市公司提供“一站式”并购重组数字化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专项研究。支持中原基金大厦、科技金融广场、中原基金小镇、资本力量1+6、挂牌公司协会等机构围绕并购重组打造全链条培训服务体系,发布并购重组典型案例、辅导培训、路演推介、融资对接等服务常态化。支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企业规范培育体系建设,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内外部资源整合。(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智科技集团,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金水区政府)
九、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能力
引导证券机构、基金、保险、风投创投等机构,联动产业研究、投资、投行、投研、融资对接、法律服务、评估审计等内容,组建并购重组综合服务团队,打造一流投资银行,为并购交易相关方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引导支持以并购重组为主的投资银行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的机构在郑设立区域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十、完善并购重组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上市并购重组人才库,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引进一批具有“产业+金融”复合背景的高层次并购重组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及优秀团队成员按规定落户郑州,并做好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鼓励加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合作,深化理论和实践的融合,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金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十一、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工作,防范并购重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风险。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针对企业并购重组提供相关政策扶持,营造良好政企环境,支持专业管理能力强、政策支持力度大、要素集聚程度高的区县(市)或园区打造产业并购集聚区,搭建并购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