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徐兵 通讯员 郭玲伶】 3月24日,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稳外贸决策部署,近日,河南金融监管局联合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围绕加大信贷投放、加强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效等七大核心领域,提出了22项具体而有力的支持措施,旨在全力推动河南外贸“突围”并稳健前行。
明确目标, 引领金融服务外贸新方向
《指导意见》以目标为导向,首次通过量化指标为金融服务外贸发展绘制了清晰路径。
它确立了五大核心目标:确保外贸企业贷款增速超越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实现对有外贸实绩企业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健全金融产品服务体系;确保小微外贸企业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整体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将小微外贸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放宽至不超过各项贷款不良率的3个百分点。
通过定向信贷、专属产品创新和风险缓释机制,精准对接外贸主体的融资需求,破解其融资难题。
分类施策, 构建差异化金融支持体系
《指导意见》遵循市场导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根据自身职能优势,差异化地实施金融支持策略。
政策性银行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外贸项目,精准对接各类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全国性商业银行则利用其全球化、综合化的优势,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汇率避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地方法人银行则立足本地,专注于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同时,政策性保险公司将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规模与覆盖面,商业性保险公司则聚焦进出口的关键环节,完善保险与理赔服务,提升外贸领域保险服务的可及性。
聚焦重点, 细化金融支持外贸举措
《指导意见》针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的金融支持措施。它大力支持“一带一路”高质量共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并服务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海外仓等新兴业态和模式,推动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
对于小微外贸企业,《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利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为其纾困解难。金融机构需优先走访对接小微外贸企业,加强与“推荐清单”企业的融资对接,扩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并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帮助有技术、有市场、有前景但因外部冲击而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渡过难关。
在优化服务与减费让利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模式、深化银保合作,开发符合外贸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挖掘降费空间,降低外贸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发挥专业优势,在提供跨境支付结算、汇率避险等服务的基础上,为外贸企业提供市场拓展、政策咨询、业务辅导和风险应对等全方位支持,满足企业的多元化需求。此外,金融机构还应健全管理机制,通过单设信贷规模、优化审批流程、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强化对外贸领域的资源保障。
协同发力, 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指导意见》强调跨部门沟通协作的重要性,明确多部门在信息共享、政金企对接、统计监测、指导评估和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职责,形成合力,确保金融支持稳外贸的政策措施能够落地生根并见到实效。通过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外贸的政策协同效应,为外贸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环境,助力河南外贸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河南金融监管局在监管引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为稳外贸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2024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外贸企业的贷款余额已突破2700亿元,较年初增加了634.85亿元,增幅达30.56%,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幅23.82个百分点。国际贸易融资和表外业务合计1292.68亿元,短期出口险承保保额946.83亿元,同比增长9.57%。累计服务外贸企业8684户,同比增加2306户,帮助1949家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外汇套保量达247.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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