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效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严纪律、强担当、促发展”,在严守纪律中强化责任担当,在勇于担当中推动事业发展,切实把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方能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养成纪律自觉、行为自觉。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接近“尾声”,进入总结状态,但“尾声”并不是“收场”,“总结”也不是“终结”,更不代表学习的止步。广大党员干部需要秉着“始终如一”的态度,坚持标准不降、热度不减、劲头不松,在理论学习上继续“查缺补漏”、在警示教育上继续“自我检视”、在干事创业上继续“铆足劲头”,让党纪学习教育效能“无限延伸”。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淇县从抓实《条例》学习起笔,用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三个实招,书写党纪学习教育“深”字真章。各基层党组织制定自学计划,引导党员保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态度,沉下心认真学、仔细悟。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常态化长效化,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7月29日,省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特别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收获和体会,明确全面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的努力方向。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孔昌生主持并讲话。
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党纪学习教育情况,交流学习体会和收获。
7月29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守刚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街道社区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调研基层党建、防汛减灾、基层治理等工作。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7月23日,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一步把党纪学习教育向纵深推进。省委副书记、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梅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成绩,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开拓了党建的崭新局面。
在全党开展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两个结合”、统筹“两个大局”、推进“两个伟大革命”的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每个共产党员、干部,不论从事何种工作,在什么岗位,都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修订后的《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三十条在这方面体现得非常鲜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永葆“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是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仅仅是工作作风问题,更是严重危害党的政治肌体、政治生命的腐蚀剂。特权是最大的不公,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
纪律审查是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也是严明党纪的重要手段。党员干部应向党组织说明有关情况,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据,这不仅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言行一致的起码要求和对党忠诚的底线。
集中三天时间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书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赴豫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青年干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交流会……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直统战系统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丰富学习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以严明纪律保障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请大家认真学习《党纪学习教育以案促改案件选编(第三期)》,勿以恶小而为之,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7月5日,省委党校办公室党支部纪检委员郑海涛第三次在工作群转发相关案例,组织支部党员开展线上学习。
典型案例是活教材、清醒剂。陕西省韩城市原市委书记褚锦锋,结交“政治骗子”,称兄道弟、跑官买官,被骗500多万元;先后收受礼金共计181.35万元,受贿共计1990余万元;不顾当地财政实际承载能力,严重脱离发展实际,短期内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给当地留下极其沉重的包袱。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90后年轻干部落马的消息引发关注。有人多次参加公考,好不容易考上却不珍惜,上班仅3个月,就把手伸向了扶贫资金;有人还不到30岁就自毁前程,8次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职务之便,窃取储汇资金30余万元;还有人沉迷网络赌博,8个月内挪用贪污公款1900余万元……少数年轻干部“刚踏上仕途,就走入歧途”,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基层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纪学习教育是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员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关键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七一”前后,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迎来参观热潮。步入二楼展厅,以时间为序,在一张张历史图片、一件件文献实物中,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光辉历程铺陈开来。
6月28日,省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进行学习研讨。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孔昌生主持并讲话。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统筹谋划,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确保把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党组织执行党纪失职的四种情形,分别是: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集中三天时间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书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赴豫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青年干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交流会……
典型案例是活教材、清醒剂。陕西省韩城市原市委书记褚锦锋,结交“政治骗子”,称兄道弟、跑官买官,被骗500多万元;先后收受礼金共计181.35万元,受贿共计1990余万元;不顾当地财政实际承载能力,严重脱离发展实际,短期内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给当地留下极其沉重的包袱。
6月25日,省委书记楼阳生到所在的省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党支部,同支部党员一起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交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体会,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6月25日,省政府党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进行学习。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王凯主持会议。
新疆、重庆、四川、安徽等地,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委办公厅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紧密结合实际,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谋划推进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纪、全面知纪、对标明纪、笃行守纪,着力推进“三高三化三力三清”,为“三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纪律防线、提供坚强保证。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紧密结合实际,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在焦裕禄干部学院,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辅导;在焦桐广场,组织“学党纪法规·明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在开封府,感悟包拯“铁面肃贪腐”的廉政文化……近日,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举办。来自全省老干部工作系统的120余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
按照省委安排,5月27日,省政府党组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王凯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5月15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梅君在焦作市武陟县、解放区调研,强调要抓紧抓实“三夏”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全力确保夏粮丰收,用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近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迅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全体人员严明纪律筑牢政治忠诚,准确把握目标任务,扎实落实工作安排,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把‘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纪律约束范畴,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这是平舆县纪委第九党支部围绕新修订的《条例》开展交流研讨的一幕。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终的落脚点在于,用好手中的权力,干出真真切切的业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100多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如今,百年过去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百年不衰?为什么没有成为散沙?为什么在历经各种艰难曲折之后依然能够屹立不倒?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依然可以有序而高效地运行?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指向一点——有严明的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今年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对管党治党、兴党强党规律的准确把握,党内纪律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保障,也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新时代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必须把握好执纪与执法、惩戒与容错、规范与发展的关系。
4月30日,省档案馆里气氛热烈,参加省委办公厅“纪法与青春同行”纪律教育活动的青年党员干部在党纪知识竞答环节积极抢答、热情高涨。
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维系党组织稳定和执政合法性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以来,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了修订。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确保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勇担历史赋予的重任,就需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其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把准“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方向,明确“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
严明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人民不断奋进、创造“四个伟大成就”的关键所在。党的高度团结和集中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和实践精髓,而严明纪律则是确保党高度团结、实现集中统一的必然要求。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伊始就极为重视自身纪律建设,并把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全党纪律教育作为自身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并适时开展对全党的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党内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始终令自己成为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4 月 28 日,黄河科技学院在“点石讲堂”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暨党纪学习教育辅导报告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二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
4月28日,省政协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孔昌生作专题党课。孔昌生指出,严明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独特优势和生命线,贯穿于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
4月26日,省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围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进行集中研讨交流,对读书班进行总结。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主持并讲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更好地扛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在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中凝聚民心,既靠理想,更靠纪律。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纪学习教育,要着力用好“三把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能力。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连日来,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上下全面启动、有序开展。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砥砺本色、固培正气,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4月24日,省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研讨会召开。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袁永新主持会议并讲话。袁永新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深研细悟,对标对表,推动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4月18日,汝州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传达学习平顶山市委、汝州市委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
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将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一锅煮”和“轮不上”的现象同时存在,理论学习和工作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效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
4月16日上午,内乡县菊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旨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到党纪学习教育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会议由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周敬敏主持。
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春光无限好,读书正当时。4月22日至23日,省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省委党校举行。在为期两天的读书班学习中,省级领导干部以及省直单位、省管高校和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通过专题党课、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原本本学、逐句逐条学、带着问题学,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
“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 《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区纪委监委的同志通过新旧《条例》对比,结合我们系统的典型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党纪学习教育课,让我们对党纪法规有了更深层的理解。”4月中旬,在郑州市金水区纪委监委深入辖区中建七局安装公司项目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现场,一名企业管理人员如是说。
4月22日上午,省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省委党校开班,为期2天。为什么要举办这次读书班?学员们在读书班上重点学什么、怎么学?让我们一图速览,共同学习。
“省委党校是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主渠道,始终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组书记张涛表示,学校将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决把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扎实推进党校党员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基础课、必修课,引导学员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4月22日上午,省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省委党校开班,此次读书班为期两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还提到:“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4月22日上午,省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省委党校开班,省委书记楼阳生作专题辅导。读书班为期2天,学员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要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章逐条研读《条例》,以上率下带动全省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想透彻“为啥学”,激发学习的内动力。“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都有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都会在工作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日常不起眼的小问题就容易日积月累酿成大错误。学纪才能知纪,知纪才能畏纪。纪律学习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环节,更是党员干部永葆初心的“营养剂”、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纪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经常以党章为镜、以党规为鉴、以党纪为尺,检视矫正自己的行为,筑牢遵纪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方面,涉及对党员在这些方面规范和要求的刚性约束。其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
4月17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到许昌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先后深入禹州市检察院驻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禹州市检察院、魏都区检察院调研,实地走访许继集团,了解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相关情况,在许昌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近日,开封市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委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对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全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卢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16日,安阳市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长奉主持会议并讲话。
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关键看组织,最终看效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明确,要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
4月15日,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王凯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和省委有关工作部署,研究安排省政府党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15日,省司法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部署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贺振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南昌、张建慧、苏晓红和秘书长吉炳伟出席。
4月15日,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孔昌生主持召开省政协党组扩大会议暨省政协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落实省委要求,研究部署省政协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目标清则方向明,方向明则步履坚。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就要按照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把握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对违犯党纪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责任。根据追究对象系党的组织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党纪责任追究方式各有不同。综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一起了解具体追究方式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共同违纪主要是指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为首者 ,主要是指在共同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党员。除非《条例》另有规定,对为首者,从重处分。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4月12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纪律审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提供了基本依据。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面,我们一起回顾《条例》如何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4月12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部署开展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这次会议提出了哪些要求?我省党纪学习教育如何开展?一起划重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4月12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并讲话。
党规党纪建设是党始终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的生命线。从1921年一艘嘉兴南湖小船到如今的中华巨轮,我们党所依靠的就是坚持与完善党规党纪建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表明,党风问题紧密关乎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保持全党意志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的关键之处。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各个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都应严守思想关,心有所守方能身正。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步一步实现,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守红色思想底线,真正当好无愧于人民的公仆,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
融日常、学经常、用平常,在常学常新中筑牢学纪守纪的思想自觉,让思想认知更有深度。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党纪学习教育并非一蹴而就,更不可能通过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就能完全达到目的,需要下足“常”字功。学思践悟融入日常。坚持把党纪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把学习贯彻《条例》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并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组织的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对一般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予以改组或解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共分为五类,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